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管[2010]46号)

2010-06-02 15:32:37 来源:米兰平台 收藏

桂建管〔201046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材料检测试验的检测试验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内设试验室、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以下统称检测机构),抽查的数量不少于当地检测机构总数的50%

二、检查内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情况,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检测市场行为管理情况,并提供200911日以来对企业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对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做出的调查处理意见等;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信息上报情况。

(二)检测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质量体系内审、外审记录和整改记录。

(三)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工作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资质管理暨检测市场行为管理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和市场行为,必要时到检测工地现场抽查。

四、检查时间

20106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组成员组成

检查组由我厅建管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各市检测机构的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各市要督促本辖区内的检测机构认真填写《检测机构资质核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底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电子邮箱:gxjcjd@126.com)。各检测机构应如实填写,按时上报。

本次检查结束后,我厅将向全区通报检查结果。

人:黎旭标  韦富灿   

联系电话:0771-22600575846195

附件:检测机构资质核查表

管46附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