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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大化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桂建管[2010]107号)

2010-12-02 17:19:16 来源:米兰平台 收藏

桂建管[2010]10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大化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天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华园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和广西金业有色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而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或暂停开展新的检测业务。现经复查,上述6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合格,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管理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意恢复上述6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