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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培训班的通知(桂建管[2011]69号)

2011-08-04 17:08:33 来源:米兰平台 收藏

桂建管[2011]6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队伍的建设,不断充实评标专家库人员,经研究,定于2011年9~10月份举办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培训班,对新入库的专家统一培训、考核和发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1〕22号)规定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河池、百色、崇左3市为中级职称以上)或者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工作满8年,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在职和退休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由本人填写专家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我厅,经审核合格后列为业务培训对象。本年度报名工作8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的规范标准。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0年7月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

    (三)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

    培训班开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由我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证书》和个人专用印章,并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须交1寸免冠相片2张。

    (三)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委托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和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

    联系人及电话(兼传真):黄佩京,0771-2260058

    附件:1. 广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审批表.doc

          2. 广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汇总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