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1]7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管,2011年5月至7月上旬,我厅组织开展了全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内容:一是检查全区14个设区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的监管情况。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设区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监管,有的市还设置了专门机构,定期督查企业,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有效地促使企业的生产质量水平的提高。二是检查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企业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和运输设备、试验室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质量记录等。全区共检查116家企业(含6家分公司)。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建议书,目前存在问题企业正在进行认真整改中。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市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放松监管,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监管。
(二)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达不到要求;有的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达不到要求,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达不到要求,有的试验室检测培训上岗人员达不到要求;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设立分站,未按独立企业管理模式运行,未申请资质证书。
(四)部分企业试验室环境有待改善,有温度要求的试验场所无温控措施,温湿度记录不真实;未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未及时检定仪器设备,未对检定结果进行确认;未按要求对试件进行刻录、未按年流水进行编号;试件取样的数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存在万能试件,甚至为施工企业制作养护试件;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检测内容不全,无相关人员签名,个别企业无原始检测记录。
(五)部分企业原材料堆场未设明显标识,砂石未分仓;原材料检验批次不足,未提供外加剂型式检验报告。
(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严谨,质量记录不规范;有的企业试配记录不全或无试配记录,无配合比调整通知单,外加剂、粉煤灰所用掺量与实际不符;有的企业未进行强度统计分析,未评定生产质量水平。
三、处理决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有关规定,对此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未进行整改的企业(见附件1)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停业整改,整改时间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整改合格前,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经确认整改合格后,报送我厅建管处核查。
(二)对存在问题较多且尚未整改合格的企业(见附件2),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以确保生产商品混凝土的质量。
(三)未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分站(见附件3),暂停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并通报批评,并要求必须自发文之日起限期3个月内,完善分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形成独立的企业管理运行,并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和内设试验室的备案,否则,将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市要开展一次预拌商品混凝土分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商品混凝土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四)对部分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整改的企业(见附件4),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各市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改进日常监管手段,加强对企业内设试验室,检测试验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公正性的管理,从而保证混凝土的质量。
(二)各市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尤其是内设试验室管理混乱、形同虚设,为工地代做试块、倒卖万能试块,不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数据作假或不做试验等行为,要坚决查处、撤回其试验室备案和资质证书。
(三)考虑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特殊性,今后,在我区范围内,不得再设立以原企业资质承接业务的分站。如要设立,分站必须按新设立企业条件要求申报资质。
(四)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试验室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质量记录等方面,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和企业内设试验室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我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停业整改的企业
2.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企业
3.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企业分站
4. 通报批评的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停业整改的企业
1. 广西凭祥利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附件2: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企业
1. 全州县裕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2. 桂林鲁山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3. 防城港市悦中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
4. 钦州市宏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5. 梧州亿辉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
6. 藤县盛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7. 华润混凝土(柳州)有限公司
8. 来宾市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附件3: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企业分站
1. 华润混凝土(北海)有限公司分站
2. 华润混凝土(钦州)有限公司钦州港分站
3. 钦州华德建材有限公司黎合江分站
4. 桂林鲁山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八里街分站
5. 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分公司柳太分站
6. 广西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柳东分站
附件4:
通报批评的企业
1. 南宁市富裕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2. 岑溪市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
3. 华润混凝土(玉林)有限公司
4. 桂林市三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5. 钦州市钦南区海特水泥制品厂
6. 北海德天混凝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