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11〕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局、城管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1〕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促进个人出行方式的转变,对于引导城市构建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交通,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各地市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将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情况作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复查内容或评选考核内容。各市要切实围绕活动主题内容,认真制定本市组织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宣传等相关工作,动员和发动全民参与。
三、加强活动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各市要落实专人负责活动中资料、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请各市务必于9月15日和9月30日前将本市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厅城建处。
联系人:黄振宏
电 话:0771—2264299、2260050(传真)
电子信箱:jstcjc8@163.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