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4〕42号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工作的预通知》(桂建人〔2014〕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南宁举办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处级干部;
(二)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处级干部。
二、培训主要内容
结合两会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廉政教育专题、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重点讲授新型城镇化的小城镇建设、山水景观文化与审美、世界及我国周边安全形势分析等专题内容。
三、南宁班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3日(共5天);
报到时间:5月19日(上午9∶00—下午14∶30);当天下午15∶30分开始上课。
报到地点: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大堂(南宁市金湖路58号)。
桂林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学费由我厅筹措,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已报名人员参加培训。
(二)本次培训将纳入全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集中培训结束后,学员的培训情况将登记在《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
(三)联系方式:
厅培训中心:曾惠玲,0771—5595077,15977711922。
厅人教处:曾繁锋,0771—2260030,1590771429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