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设[2006]34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06]161号)精神,现将我区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一)我区所属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中央及各部(委)所属驻桂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一式2份(贴2寸免冠照片);
(二)附属申报材料(论文、著作等)1份。
三、其他
(一)建设部《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06]161号),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建设部网站或米兰平台查阅,我厅不再印发。
(二)各单位需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申报。
(三)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收齐后,于
由国家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直接报送建设部。
附件: 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06]16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