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字[2004]2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局: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管道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城〔2004〕162号)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时参考。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已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上(网址:www.cin.gov.cn),各地如有需要可登陆该网站下载相关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