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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7〕76号)

2017-09-29 15:04:0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7〕76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要求,我厅于2017年3月启动了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四年专项提升行动,明确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以及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未来四年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准确评估我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依据,我厅定于2017年9月—11月在全区开展2017年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问卷调查工作步骤

    (一)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或房产局选取2016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4—5个住宅小区,通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以下简称“调查系统”)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本次调查可采用实地调查或公众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调查系统参与调查的方式进行。选取的住宅小区宜包含不同结构类型,入住率在60%以上;设区市每个住宅小区参与调查的总户数不宜少于300户,县(市、区)每个住宅小区参与调查的总户数不宜少于100户;当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规模确实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各地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二)选定住宅小区后,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或房产局设置各小区管理账号并下发给小区的物业(运营)单位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设置方法按照《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手册可通过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lillebabyturkiye.com)下载。

    (三)获得管理账号的住宅小区的物业(运营)单位统一在网上填写该小区的基本信息,生成小区问卷调查的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后,住户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调查系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详见附件1)。

    (四)调查单位向物业(运营)单位询问住户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必要时入户进行调查了解。

    二、工作要求

    (一) 投诉分类统计。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或房产局应根据2016年接到的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投诉的分类统计数据,登录调查系统完成《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投诉问卷调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的填写工作。

    (二) 投诉热点分析。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或房产局应根据投诉分类统计的情况,科学分析住宅工程投诉热点的变化,提出调整下一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的建议,并在《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投诉问卷调查汇总表》完成相应内容的填报工作。

    (三) 逐级转发文件。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

    (四) 分阶段开展调查。问卷调查工作分宣贯培训、实地调查、统计分析等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贯培训阶段(2017年9月30日—10月20日),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在14个设区市分别进行调查系统的宣贯和培训;第二阶段为实地调查阶段(2017年10月21日—11月20日),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通过调查系统开展实地调查工作;第三阶段为统计分析阶段(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统计和分析调查数据,并由我厅向全区通报调查结果。

    (五) 严格控制调查时间。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于2017年11月20日前通过调查系统完成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现场调查以及2016年辖区内接到的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投诉数据的分类统计和填报工作。

    (六)报送联络员名单。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于9月30日前确定本次问卷调查的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3)报送我厅。

    联系人:吴将好,联系电话:0771—5881296,电子邮箱:gxzljd@126.com

    附件:⒈ 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    管[2017]76号关于开展2017年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

          ⒉ 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投诉问卷调查汇总表

          ⒊ 2017年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联络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