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核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定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义,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类型 |
审查会意见 |
备注 |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3家) | ||||
1. |
广西农垦设计院 |
丙级核定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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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丙级核定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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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元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丙级核定 |
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原因:1、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11人,不符合不少于15人的要求。 2、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0人,不符合不少于2人的要求。 3、专业技术人员丁峰的离职文件不符合要求,黄苏叶缺离职文件,不予认定。 4、专业技术人员陈智才、陆华君、丁峰等3人持外省职称证,不予认定。 5、企业的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真实性存疑,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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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5家) | ||||
1. |
南宁景德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贰级升级 |
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标准,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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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南宁绿垦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贰级延续 |
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标准,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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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林市广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贰级延续 |
不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标准,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延续。 原因:1、认定的近3年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2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共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仇双超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5、企业缺电工专业技术工种1人。 6、专业技术人员何世锋、陆青秀等2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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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柳州市绿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贰级延续 |
不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标准,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延续。 原因:1、认定的近3年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0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0人,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3、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共11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9人,不符合不少于12人的要求。 5、认定的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6、认定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7、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7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8、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工人4人,不符合不少于6人的要求。 9、企业经理卢彦百的毕业证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总工程师王才明的专业、职称系列不符合要求,总经济师谭建不具有经济系列中级技术职称,不予认定。 10、专业技术人员黄勤秀缺职称证复印件,方兵宇、罗慧芬等2人的职称证复印件不清晰,不予认定。 11、专业技术人员臧海权、何细生、张威等3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不明,不予认定。 12、专业技术人员胡爱全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13、专业技术人员徐健的毕业证、职称证与身份证不相符,真实性存疑,不予认定。 14、专业技术人员甘梦璐、徐健、姚铁湘等3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15、专业技术人员朱钧庄、王才明、叶智华、龙福贤、罗细枝、韦天柱、臧海权、陆柳芬、周湘如、王虹、覃荣英、何细生、孔繁艳、赖建勇、蓝芝良等15人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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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弘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贰级升级 |
不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标准,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升级。 原因:1、认定的近3年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3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共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8人,不符合不少于12人的要求。 4、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3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5、认定的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各0人,不符合各不少于1人的要求。 6、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7、专业技术人员雷拥军、屈健明、王成、施秋英、张峻嶂、傅英娣、陈猛、李书范等8人的续聘合同不符合要求。 8、专业技术人员叶炳怀、曾令陆、卢历等3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9、专业技术人员周林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不予认定。 10、企业缺瓦工专业技术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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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在领取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