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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桂建培[2012]23号)

2012-06-21 15:18:25 来源: 收藏

 

桂建培〔2012〕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办,住房公积金监管中心(分中心):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建法〔2011〕20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预通知》(桂建培〔2012〕1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全天24小时)。请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gxzczx/)下载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考场等信息,如有错漏,请在考试前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1-2260160。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按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市政市容管理专业、工程建设管理专业、房地产业管理专业四个专业方向分类;考试范围依据《2012年全区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专业法辅导教材》。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请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有关学习教材已下发,请及时查收。未交纳报名考试费的单位,请按照桂建培【2012】14号文的要求及时交纳。
   (四)如有不尽事宜,请与广西建设法制协会联系,联系人:莫毅,电话:0771-2260067(兼传真)。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设法制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